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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s releases

家福會公佈「伴侶暴力研究調查」報告 (Chinese Version Only)

(2018-09-21)

勸受害人勿啞忍及早向專業人士求助,

並呼籲加強預防及教育工作

早識別接觸受虐者 提供協助

 

根據社會福利署新增虐待配偶紀錄,香港每年約有3,000宗新增舉報個案。報章不時報導有關於家庭暴力件,是社會極度關注的議題之一。香港家庭福利會(家福會)一向致力建立和諧家庭,亦非常關注受虐者因伴侶暴力帶來的創傷及負面影響。受虐在求助過程中遇到不掙扎及困難有見及此,家福會與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合作進行「伴侶暴力研究調查」,探討受虐婦女求助經驗和困難。

家福會今日(2018921)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有關調查結果。自2012年開始,家福會獲「心蓮心慈善基金」贊助舉辦「心蓮心、齊踏暴」計劃,協助受虐婦女及其子女解決身、心問題,推廣和諧家庭零暴力信息。本年度推出了「伴侶暴力研究調查」,得到了香港城市大學社會及行為科學系蔡惠敏副教授及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盧希皿助理教授的支持,於20176月至12月向284名婦女進行問卷調查。參與伴侶暴力研究調查之婦女中,當中有83名來自「心蓮心、齊踏暴」計劃的參加者及201名來自家福會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使用者,探討其家庭的健康狀況、關係衝突行為(過往暴力及一年內暴力狀況)、伴侶關係(WEB量表) ,以及求助經驗等。

 

1.「伴侶暴力研究調查」結果如下:

1.1 在暴力形式方面,在受訪受虐婦女中,佔98%經歷精神虐待,情況極為普遍。此外,63%受訪者曾遭受身體暴力35%曾遭受性要脅,而35%受訪者曾因施虐者暴力對待導致身體受傷。多於90%受訪者指出,她們曾遭受到一種或以上的虐待。(圖一)

1.2 接近62%的受訪婦女表示沒有因暴力事件而離家;約28%的婦女因暴力事件而離家,離家時期平均為1.6個月,當中逾76%(60)婦女最後選擇回家,19(24%) 婦女沒有回家。她們選擇回家的原因,最主要是「不想離開子女」及「照顧子女」。由此可見,大部分受虐婦女即使面對家暴,因為子女的緣故,最終沒有離開施虐者。

 

1.3 非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在伴侶暴力量表中顯示最近一年仍受到伴侶虐待,當中更有44%遭受嚴重暴力。同時,她們亦表示曾對伴侶使用暴力,有51%更屬嚴重暴力。這反映非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即使已離開施虐者,仍然面對伴侶暴力的危機,未能完全脫離暴力。

 

1.4在近一年曾發生的伴侶暴力量表中顯示,相比非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明顯較多曾受嚴重虐待(圖二圖三),及曾對伴侶使用嚴重暴力(圖四及圖五)。這反映了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面對的危機相對較大,可能為了自衛而使用暴力,結果成為受虐者,同時也是施虐者的雙重身份。

1.5受虐者多呈現情緒低落及焦慮的徵狀,反映暴力對她們心理造成很大的傷害。

 

1.6 非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相比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她們的人際關係支援較弱,尤其在 "實質支援 "歸屬感上的支持。這反映她們雖然離開了施虐者,但亦同時離開了家人、朋友、熟悉的社區等人際關係支援網絡。

 

1.7 在求助對象及時間方面,受訪者在第一次暴力事件發生後,傾向最先向兄弟姐妹/親戚(2.)及父母(2.7)求助,繼而是醫護人(3.4)及朋友/鄰居(3.5),其次是警察及社工/輔導員/社福機構,分別為5年及5.1年。「心蓮心、齊踏暴」計劃受助人平均在第一次暴力事件發生後3年尋求專業協助。(圖六)


1.8 求助成效方面,最高為社工/輔導員/社福機構(6.7),其次為醫護人(6.3)及警察(5.9),向親友/父母求助的成效為2.1分至5.5分。(圖七)

1.9 受訪者表示平均接受家福會服務23.7個月,當中有89.1%受訪者現正接受家福會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服務。有82.4%的受訪者認為個案服務有幫助,有87%受訪者認為整體服務有幫助。

2. 調查結果:討論和建議

2.1受虐婦女大多仍與施虐者同住

雖然284名受訪婦女曾遇到一種或以上的暴力,接近62%受訪者沒有因暴力而離家。而離家的受訪者中,大部份選擇暫住親友家中,有少數(10. 6%)選擇入住婦女庇護中心。有部份婦女因不想離婚及為了照顧子女而選擇回家。結果顯示當婦女回家後,部份會繼續面對不同形式的暴力。

家福會建議如受虐婦女與施虐者同住,必須注意自己及子女的安全。她們需要增加對於伴侶的認知,特別是 "操控行為 "暴力行為的訊號,留意對方的行為及自己的情緒變化。當察覺伴侶有暴力危機出現時,應以保護自己及子女的安全為先,勿以暴力行為作回應,以免自己及孩子的身心受到傷害,或產生負面影響。此外,受虐者應向盡快專業社工求助,與伴侶學習用非暴力的溝通方式相處,建立和諧的家庭關係。

2.2 受虐婦女離開施虐者,不代表可以脫離暴力

非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比現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明顯有較多經歷過不同類型的虐待,包括身體、精神方面、性要脅等,這反映非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因經歷了較多的暴力而決定離開施虐者,不再同住。可是,結果顯示,即使離開了施虐者,有些施虐者仍會尋找婦女的居所、工作環境等作出騷擾,甚或跟蹤,或透過探視子女及贍養費等安排時,出現不同形式的暴力等,令受虐者未能脫離暴力。

家福會建議受虐婦女即使離開施虐者,需要評估及保障自身及子女安全,明白"離開不等同"暴力問題已解決。她們有需要時,或需要把自己的住址保密,及尋求社工的協助,針對問題,學習治標治本的方法。家福會建議受虐婦女離家後,離開了熟悉的環境,搬進另一個社區居住,應盡快建立新的社區支援網絡,以及保持或強化家人的支援網絡。

而在「心蓮心、齊踏暴」計劃中,婦女透過個案及小組服務,疏導長期抑壓的情緒,增強處理與施虐者衝突的能力、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學習愛護自己。如因探視子女問題有爭議時,她們應盡快找社工安排適切的服務,杜絕受虐機會。

2.3受虐者為了保護自己而使用暴力

由於結果顯示精神暴力是非常普遍,高佔98.1%。受虐者在受虐初期,一般不會意識到自己正受到精神虐待,亦相信施虐者會改變。但長期被辱罵、呼喝、毆打、甚至被威嚇會傷害子女,令受虐者承受極大的壓力,以至出現有抑鬱及焦慮情緒。為了保護自己及子女,她們甚至以暴力行為來反擊,帶來另一個暴力的循環。無論是家暴的受虐者抑或是為了反擊而成為施虐者,帶來身體、精神健康及自身安全等負面影響。此外,她們有時需要多加留意家中的孩子及長者的安全,因而產生的情緒壓力。

2.4及早向專業人士求助

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首次經歷伴侶向自己使用暴力事件,距離今(舉報時間)平均有8.7年。「家醜不出外傳」的想法,令受虐者拖延了較長時間才能鼓起勇氣求助。在第一次暴力事件發生後,平均須於2.1年及2.7年後才會向兄弟姊妹/親戚及父母透露情況及求助;平均5年後才找專業人士,如社工/輔導員/社福機構/警察求助。求助成效方面,調查結果顯示,受虐者認為向專業人士,如社工/輔導員/社福機構/警察求助,比父母、兄弟姊妹/親戚更有效處理其家庭問題。

3.「心蓮心、齊踏暴」計劃的成效及其他建議

計劃於2012-2018期間,設立多個街站、舉辦講座及成立諮詢熱線,及早接觸有潛在危機的受虐婦女,協助她們遠離家暴。而今次的調查結果反映,計劃成功令婦女可以及早尋求協助,向社工求助或舉報時間平均縮短2年,成果令人鼓舞。

家福會建議讓有需要的家庭明白及早識別、及早得到適切協助、及早解決問題,可以減低受影響家庭的負面影響。受虐者應盡早向社工/輔導員/社福機構/警察尋求協助,以免延誤,令問題難於修補。

除預防工作外,政府亦應增設資源,為受虐家庭成員提供針對性的治療服務。政府及社福機構一方面亦應加強公眾宣傳工作,鼓勵社區人士若遇到親友有潛在危機,勸喻受虐者及早向專業人士求助。另一方面,亦可加強跨專業合作,例如:社工、醫護人員、教育人員及地區團體合作,有助及早識別並接觸受虐者,以便儘早協助她們脫離困境。

 

圖片說明


左起:香港城市大學社會及行為科學系蔡惠敏副教授、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盧希皿助理教授、家福會服務總監(家庭服務)陳月華女士、高級經理(家庭服務)李玉娟女士、社工黃邦莉女士、高級經理(家庭服務)黃景麗女士,以及社工何穎怡女士於新聞發佈會後一同合照,並呼籲公眾支持「心蓮心、齊踏暴」計劃,齊心合力宣傳和諧家庭零暴力信息。

 

 

 

傳媒查詢及聯絡人:

黃世傑先生 (電話:9033 6569) 梁頌恩小姐 (電話:2527 3171)

 

有關「伴侶暴力研究調查」研究方法及結果查詢:

香港家庭福利會 李玉娟女士及黃邦莉女士

(電話:23422291/ 心蓮心諮詢熱線2342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