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受訪者表示平均接受家福會服務23.7個月,當中有89.1%受訪者現正接受家福會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服務。有82.4%的受訪者認為個案服務有幫助,有87%受訪者認為整體服務有幫助。
2. 調查結果:討論和建議
2.1受虐婦女大多仍與施虐者同住
雖然284名受訪婦女曾遇到一種或以上的暴力,接近62%受訪者沒有因暴力而離家。而離家的受訪者中,大部份選擇暫住親友家中,有少數(10. 6%)選擇入住婦女庇護中心。有部份婦女因不想離婚及為了照顧子女而選擇回家。結果顯示當婦女回家後,部份會繼續面對不同形式的暴力。
家福會建議如受虐婦女與施虐者同住,必須注意自己及子女的安全。她們需要增加對於伴侶的認知,特別是 "操控行為” 和 "暴力行為”的訊號,留意對方的行為及自己的情緒變化。當察覺伴侶有暴力危機出現時,應以保護自己及子女的安全為先,勿以暴力行為作回應,以免自己及孩子的身心受到傷害,或產生負面影響。此外,受虐者應向盡快專業社工求助,與伴侶學習用非暴力的溝通方式相處,建立和諧的家庭關係。
2.2 受虐婦女離開施虐者,不代表可以脫離暴力
非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比現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明顯有較多經歷過不同類型的虐待,包括身體、精神方面、性要脅等,這反映非與施虐者同住的婦女因經歷了較多的暴力而決定離開施虐者,不再同住。可是,結果顯示,即使離開了施虐者,有些施虐者仍會尋找婦女的居所、工作環境等作出騷擾,甚或跟蹤,或透過探視子女及贍養費等安排時,出現不同形式的暴力等,令受虐者未能脫離暴力。
家福會建議受虐婦女即使離開施虐者,需要評估及保障自身及子女安全,明白"離開”不等同"暴力問題已解決”。她們有需要時,或需要把自己的住址保密,及尋求社工的協助,針對問題,學習治標治本的方法。家福會建議受虐婦女離家後,離開了熟悉的環境,搬進另一個社區居住,應盡快建立新的社區支援網絡,以及保持或強化家人的支援網絡。
而在「心蓮心、齊踏暴」計劃中,婦女透過個案及小組服務,疏導長期抑壓的情緒,增強處理與施虐者衝突的能力、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學習愛護自己。如因探視子女問題有爭議時,她們應盡快找社工安排適切的服務,杜絕受虐機會。
2.3受虐者為了保護自己而使用暴力
由於結果顯示精神暴力是非常普遍,高佔98.1%。受虐者在受虐初期,一般不會意識到自己正受到精神虐待,亦相信施虐者會改變。但長期被辱罵、呼喝、毆打、甚至被威嚇會傷害子女,令受虐者承受極大的壓力,以至出現有抑鬱及焦慮情緒。為了保護自己及子女,她們甚至以暴力行為來反擊,帶來另一個暴力的循環。無論是家暴的受虐者抑或是為了反擊而成為施虐者,帶來身體、精神健康及自身安全等負面影響。此外,她們有時需要多加留意家中的孩子及長者的安全,因而產生的情緒壓力。
2.4及早向專業人士求助
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首次經歷伴侶向自己使用暴力事件,距離今(舉報時間)平均有8.7年。「家醜不出外傳」的想法,令受虐者拖延了較長時間才能鼓起勇氣求助。在第一次暴力事件發生後,平均須於2.1年及2.7年後才會向兄弟姊妹/親戚及父母透露情況及求助;平均5年後才找專業人士,如社工/輔導員/社福機構/警察求助。求助成效方面,調查結果顯示,受虐者認為向專業人士,如社工/輔導員/社福機構/警察求助,比父母、兄弟姊妹/親戚更有效處理其家庭問題。
3.「心蓮心、齊踏暴」計劃的成效及其他建議
計劃於2012-2018期間,設立多個街站、舉辦講座及成立諮詢熱線,及早接觸有潛在危機的受虐婦女,協助她們遠離家暴。而今次的調查結果反映,計劃成功令婦女可以及早尋求協助,向社工求助或舉報時間平均縮短2年,成果令人鼓舞。
家福會建議讓有需要的家庭明白及早識別、及早得到適切協助、及早解決問題,可以減低受影響家庭的負面影響。受虐者應盡早向社工/輔導員/社福機構/警察尋求協助,以免延誤,令問題難於修補。
除預防工作外,政府亦應增設資源,為受虐家庭成員提供針對性的治療服務。政府及社福機構一方面亦應加強公眾宣傳工作,鼓勵社區人士若遇到親友有潛在危機,勸喻受虐者及早向專業人士求助。另一方面,亦可加強跨專業合作,例如:社工、醫護人員、教育人員及地區團體合作,有助及早識別並接觸受虐者,以便儘早協助她們脫離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