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與調解

當事人或家事調解員可否將家事調解會議的內容公開或交給法庭?


雙方在開始接受家事調解服務時,家事調解員及雙方均須簽署一份接受服務同意書,承諾將調解過程中的商議內容保密,最終和解協議書則屬例外。根據調解的保密特權,調解過程中的商議內容不得用作呈堂證供,故雙方的法律權利均受到適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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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調解中心